還記得決志的時候,導師送我厚厚的聖經,她在第1頁寫了這句經文給我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 (哥林多後書五:17)不知不覺這已經是26年前的事了,當年我寫了自己對未來的心願:“希望人生過得有意義。”
猶然記得中學生涯,面對著同學的霸凌,令我都不能全情投入於學習和享受校園生活,當時我只感到很無助、恐懼和困擾 ,並任性的只想用自己覺得有用的方法處理,卻把事情越弄越糟,被欺凌的事沒有因此而停止,漸漸地我也開始懷疑自己的價值,越來越不喜歡自己。
幸好,當時我認識了我的好友,她帶我參加學校的團契聚會,而且還鼓勵我,跟她一起上教會。在那裡的導師和教會朋友都很熱情善待我,令我覺得很窩心和溫暖。大家那顆單純 ‘’為別人好‘’ 的心,都讓我感到莫名的感動,我也開始懂得欣賞自己,愛惜自己。就這樣,我的人生好像有了新的希望,新的開始,並且重新尋索生命的意義。
後來,我更認識主耶穌,祂使我學會了放下自我,不再只為短暫的快樂而隨心所欲去處事。
不過後來因為生活的忙碌,我卻有一段時間沒有再返教會,直到小朋友在五旬節靳茂生小學讀書,我因此再接觸教會,神引領我在粉嶺堂中再一次去認識祂,教會的生活也提醒我:在耶穌基督裡,我就是一個新造的人。
自此,每當我要採取某些決定時,我都會禱告尋求上帝的心意,讓祂引導帶領,才去作出適當的回應。神令我在處事方面可以更深思熟慮,不單為自己,學懂了更多為別人著想。神讓我感到,人生除了追求自我實現外,原來還可以活得更有意義。
在信主後的生活中,我明白到神雖未曾應許天色常藍,但祂卻會賜人意想不到的平安,這都令我深深地經歷神隨時的同在。有時我亦有不聽主話的時候,而無論我是一個怎樣的人,神讓我深深感受到,祂就是在我生命中,扶持我、陶造我、安慰我、明白我,滿有恩慈和信實的天父,我不用再懷疑自己的價值了。感謝主這麽多年來都沒有撇下我,將一切榮耀全歸與愛我的神。